3.九年級藝術與人文素養指標

art_1

   別
          養          指          標
1音    樂
1.1  能熟悉一種樂器,能個別或與他人唱奏樂曲。
1.2  能主動探索並樂於分享個人對音樂的觀點。
2視覺藝術
2.1  能理解視覺藝術的元素與形式原則,並運用於鑑賞與創作上。
2.2  能熟悉並應用至少一種視覺藝術的表現媒材。
3表演藝術
3.1  能透過表演活動,培養觀察及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3.2  能透過特定表演形式,以肢體、聲音、語言及道具等,表達自我情感與想法,增進群己關係。
4綜合性
4.1  能運用藝術批評的方法,辨識及欣賞不同類型的藝術,理解藝術在不同文化脈絡的特色。
4.2  能至少觀賞三場不同類型的藝術展演,多元了解作品的意義,並提出心得與別人分享。
4.3  能熟悉並說明至少三個國內外音樂家、視覺藝術家、表演藝術家或展演團體之特色,及其相關的人、事、物。
4.4  能在觀賞藝術展演活動時,展現應有的基本禮儀。
4.5  能主動美化家庭、學校及社區環境。
4.6  能表現對藝術文化的認同、尊重與關懷。

 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二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九年級素養指標之意涵

1.1 能熟悉一種樂器,能個別或與他人唱奏樂曲。

以正確的方法與技巧,以及熟練的方式進行歌唱或演奏。歌唱是以人體聲帶共鳴發出歌聲,是最簡易而親切的音樂表達方式,也是進入音樂學習領域的基礎之一,主要有獨唱、重唱、輪唱、齊唱、合唱等類型的課程。演奏是以樂器獨奏或合奏表演音樂,演奏的經驗通常可使學生享受更多音樂參與的機會,並在與他人合作共事的情況下達到溝通與協調能力的培養。演奏主要的類型和歌唱課程相似,但還可衍伸至協奏與大型的交響樂演奏。

1.2 能主動探索並樂於分享個人對音樂的觀點。

能夠用積極自動自發的方式,在欣賞、歌唱與演奏中探求音樂的相關知識、經驗與詮釋,並且願意跟他人討論與交流,分享自己對音樂的看法與意見。
2.1 能理解視覺藝術的元素與形式原則,並運用於鑑賞與創作上。
學生能在鑑賞及創作時分辨、歸納及運用視覺藝術的形式原則如:比例、對比、均衡、漸層、統一、反覆、調和、律動、單純等,並對線條、色彩、造形、肌理、質感、空間、光影明暗、動態及圖像的象徵意義等視覺藝術的元素有基本的理解,進而理解藝術創作時,這些元素是如何的被用來傳達感情和構思。

2.2 能熟悉並應用至少一種視覺藝術的表現媒材。

學生能對視覺藝術各種表現媒材的性質、工具功能、技法處理與應用等有正確的體認與經驗,並能自信地運用其中的一種,表現所關懷的特定主題,使教學得有適當的選擇及發揮的彈性。

3.1 能透過表演活動,培養觀察及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
學生透過表演課程的活動、人物的揣摩或正式的演出,包括個人的呈現及群體的表演,在排練及演出過程中,觀察自我與群體關係,並發現問題、面對困境,以增進個人解決問題、克服困境的能力。

3.2 能透過特定表演形式,以肢體、聲音、語言及道具等表達自我情感與想法,增進群己關係。

學生能在教師的安排下,選擇特定的表演形式,例如:戲劇類、舞蹈類、偶戲類等排練活動,運用肢體、聲音、語言及道具,以個人或群體的方式,來表達個人或群己間的情感與想法,並藉此溝通與了解,確定團隊合作模式,來增進群己間良好的互動關係。

4.1 能運用藝術批評的方法,辨識及欣賞不同類型的藝術,理解藝術在不同文化脈絡的特色。

在認識與欣賞各種不同型態的藝術展演時,能透過描述與討論等方式,辨認各類型藝術品的特徵及要素,並經由分析、比較與思考,探究不同文化所呈現的藝術特色,提出個人的意見加以評論,以深入了解各類藝術的差異,並進一步釐清在不同文化脈絡發展下,各國家、社會、或部落之藝術的演變、傳承及其與文化發展的互動關係。

4.2 能至少觀賞三場不同類型的藝術展演,多元了解作品的意義,並提出心得與別人分享。

「展」是指施行、實施或陳列、鋪放。「演」是指當眾公開表現技藝,用動作、方法,把事情的內容或特點一一演出,以供他人模仿或學習。藉由參與及觀賞不同類型的展演活動,可以讓學生增加對各種不同藝術作品的知識,並實地感受其意涵與價值,透過討論、分析、判斷等方式,運用藝術辭彙說明主觀見解,以表達自己對藝術創作的審美經驗與見解。活動後的分享與互動,更可以加深印象與增強對音樂美感的領悟。
學生能被積極參與、觀看與賞析至少三場不同類型的藝術展演活動,如:戲劇類、舞蹈類、偶戲類等活動,透過各種方式,例如:媒體、媒材、作品、示範等,用不同角度去鑑賞藝術作品,了解其中較深層與存在的意義,並提出心得與他人分享。

4.3 能熟悉並說明至少三個國內外音樂家、視覺藝術家、表演藝術家或展演團體之特色,及其相關的人、事、物。

學生能透過各種媒介,蒐集並彙整藝術相關資料,熟悉並能主動說出至少三
個國內、外的音樂家、視覺藝術家、表演藝術家或展演團體,以及了解其相關
的人、事、時、物、地等特色或著名的事項,並且希望指出該藝術創作者或團體最廣為人知的特色,而非只聽過名字卻不知其內容。例如:了解並分辨世界各國不同之音樂創作、與演奏流傳之音樂作品,並能對不同國家、文化、時期、風格及民族的音樂型態加以講述解說。

4.4 能在觀賞藝術展演活動時,展現應有的基本禮儀。

藉由到藝術展演場所觀賞展演活動(指所有校內外各種形式的藝術展覽、音樂表演、戲劇等動態與靜態的活動)的過程中,了解展演的流程與相關規範。並在欣賞展演過程中,能夠表現出合宜的態度與適當的回應,例如鼓掌、喝采、獻花等。讓學生在國中畢業時,無論參與任何藝術活動,都能養成基本的禮儀習慣,成為具有素養的藝術參與者。

4.5 能主動美化家庭、學校及社區環境。

學生能將藝術課程學到的方法、美感原則等概念,自動自發的實踐於生活
中。例如:在家庭中由自己的房間為美化的起點;在學校可從自己的班級為美化的起點;在社區則從住家周遭或學校周遭為美化的起點,逐漸擴展實踐,並且可以包括各種藝術形式的美化,如視覺的美化、聽覺的美化、動態的美化等。藉由參與家庭、學校及社區的藝術美化活動,期望學生能在其中扮演適當的角色,發揮藝術的潛能,促進社區環境中人與人之間的美感與合諧。

4.6 能表現對藝術文化的認同、尊重與關懷。

建立學生看待藝術的基本態度,能以開放的眼光去審視和賞析各種藝術文化(指各種個人、團體、族群、階級、年齡、性別的多元藝術表現形式),在國中畢業後,對藝術活動(包括視覺藝術、音樂及表演藝術等)仍能抱持正面的態度,而不會消極的排斥。能夠以尊重的態度去欣賞,了解與體認,以包容的態度欣賞各種不同的藝術文化,以及各種藝術展演型態,進而認知各種藝術文化之差異,並予以認同、尊重與關懷。

回應已關閉。